第03版: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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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因病致贫家庭明年可领医疗救助
15种重大疾病可申请 救助标准最高可达8万元
 

本报讯(记者 盛丽)从明年开始,本市患有恶性肿瘤、白血病、肾透析等15类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如果医保报销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超过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获得由区县民政部门给予的每年最高8万元的医疗救助资金。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本市下发《关于开展因病致贫家庭医疗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试行)》,明年1月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具有本市户籍,未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低收入等社会救助的城乡居民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罹患白血病等15类重大疾病,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一个自然年度内家庭支出医疗费用较高,在经过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救助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由区县民政部门给予医疗救助。

因罹患重大疾病,在本市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及商业保险报销赔付和各种救助后,对于家庭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民政部门按照3万元(含)以下30%、3万元以上至5万元(含)以下40%、5万元以上50%的比例分段给予医疗救助。但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一次,全年救助封顶线为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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