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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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破解七成劳动者不愿维权的困境
治理“僵尸车”亟待联合执法
“整容致人死亡”源于监管空白
爆买
霸道的电动车 早就该管管了
勿让“跳楼秀”成讨薪救命稻草
与其取消秋游 不如抓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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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1月1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整容致人死亡”源于监管空白

 

谢女士在一位朋友的推荐下到昌平区一家纹绣店内做文唇美容。在注射麻醉试剂后谢女士昏迷,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犯罪嫌疑人林某无照经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昌平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11月11日《京华时报》)

如今的女人,为了美,什么都不怕,别说是要钱了,就算是要命,也敢尝试。就拿“文唇”、“玻尿酸填充”、“注射溶脂”等新兴的美容项目来说吧,女人乐此不疲,趋之若鹜。这些新兴的美容项目,都是不用直接开刀,然而,在操作的过程中会使用医用麻药,而美容机构人员根本就不懂医学,操作过程也不符合规范,更没有必要的急救措施。一旦出事,不堪设想。2002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从事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事实上,很多美容院中的技师及学徒鲜有人具有从事相关美容项目的职业资格证,甚至一些护理工作的人员只是刚刚接触这行的小工,更别提有护士资格了。这是明显的违规行为,暗藏着巨大的风险。

新兴美容项目挣钱,那些只有美容、美发资质的美容机构也加入了文眉、文眼线、注射美容、溶脂注射等新兴的美容行列。2009年,卫生部制定下发了《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将医疗美容技术进行分级管理。而文眉、文眼线、注射美容、溶脂注射等新兴的美容项目并没有收录在内。一旦发生纠纷,卫生监督部门无法对商家进行处理,只能让消费者到法院对商家进行起诉。因此,应该抓紧时间制定新的管理办法,尽快消灭对新型整容项目的监管空白,避免再次发生“整容致人死亡”的悲剧。

□毕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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