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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10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职工服务热线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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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保障
 

孙先生问:我和单位签订九年劳动合同,但是由于身体原因,单位让我主动离职,这样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政策咨询

陈女士问:单位的工会法人需要变更,流程如何?办理过程中与哪个部门联系?

答:建议职工登陆“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网站查询具体流程,咨询电话:8357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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