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来自四川广元的肖先生一家和南京朱先生一家在青岛遭遇“天价虾”事件。15日下午,山东旅游局发布消息称,旅游部门近日通过电话向青岛“天价虾”事件中的2位游客道歉,并表达了邀请他们担任山东省旅游服务质量社会监督员的意愿。对此,广元的肖先生表示,他拒绝了山东旅游局的这个提议。
从此前媒体披露的相关情节来看,“天价虾”事件发生之后,无论是警方的“无权处理”,还是物价部门的“上班后处理”,乃至事主有没找到、罚款有无到位等事件最终如何处理至今尚未有明确交代,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拿出检讨、改进的足够诚意,才是消除负面影响的重中之重。
尽管“天价虾”事件并不代表青岛形象的全部,尽管“好客山东”的美名不至于被“天价虾”事件毁于一旦,但无论是青岛、山东还是全国其他地方,负面事件的发生不可避免地会给当地旅游业带来一定的冲击。
某一特定游客对某一景区常来常往并不现实,邀被宰游客当监督员未尝不可,但实际意义毕竟有限,拿出实际行动主动监管,打心底里并从制度上把每个游客当成监督员,珍视每个游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让人们实实在在地看到和感受到景区和地方为治理违规、改善服务、提升形象所做出的努力和发生的变化,才是治本之策。青岛如此,山东如此,其他地方何尝不如此。
□范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