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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设新闻发言人制度
遇突发事件 高校应第一时间发布

 

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昨天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新闻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教育系统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作出全面系统部署,对涉及公众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各地各高校出台前要广泛征求意见;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对外发布。

《意见》强调,教育单位要主动做好新闻发布。各地各校研究制定重要政策文件、规划方案时,要同步部署发布和解读工作;涉及公众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台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出台后要深入解读相关背景、主要内容、落实举措;要积极回应热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发布信息、澄清事实、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要及时应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对外发布,说明情况,表明态度,并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发布后续进展和调查处理结果。

《意见》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设立新闻发言人,发言人根据授权发布信息、阐述立场,名单及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要定期向社会公布;要明确专职人员负责新闻发布、舆情监测、新媒体运行等工作。各地各高校主要负责人是新闻发布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握基调方向,解决突出问题,带头接受采访。业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承担新闻发布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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