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密云县低保中心收到某乡镇王某某上报的农村低收入申请,称其家庭经济困难,申请认定低收入家庭。当工作人员将王某某的信息录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后发现,其名下有两辆小型轿车,他在申请时故意隐瞒了这一事实。经进一步核实,王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确实不符合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民政局向他下达了《城乡低收入告知书》,明确不予批准其低收入申请。
据了解,密云县为确保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杜绝和纠正骗保、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违纪违规现象。自2015年6月1日起,新申请城乡低收入、低保家庭同步录入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通过该平台进行系统比对,对发现隐瞒家庭财产、收入的情况核实无误后,依据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给予行政惩罚,轻者给予警告,六个月内不得申请该项社会救助;重者将依法追回救助金,并处以3倍罚款,记入居民信用平台,情节严重拒不服从的移交司法机关。
下一步,民政局将完善平台建设,增加核查比对内容,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对虚假申请,发现一起,纠正一起,让真正困难的人得到及时的救助,让那些钻营的人得到应有的处罚,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