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的居民楼开墙打洞做起了生意,这在繁华地段的老旧小区内十分普遍,有的甚至在政府加固后的老旧楼房私改结构。为了给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秩序井然的生活环境,很多街道都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这不,7月28日,劲松街道对东三环南路沿线农光里段5户拒不整改的商户进行拆除、封堵。
现场:
拒不整改“洞商”被强拆
“铲车准备,开始拆除!” 7月28日上午,位于东三环南路沿线的农光里20、21、25、26号楼,建委、工商、公安、城管、综治等部门联合依次对还没有自行整改的5家商户进行拆除。记者在现场看到,这几栋楼的15家商户大部分都已自行整改,封堵擅自拆改的门窗,恢复楼体原状。不过现场仍有5户拒不整改,甚至还在继续营业、进行甩卖。
“那么多家呢,干嘛非要拆我的啊?”现场,一位女房东一直在和执法人员争执,想拦住拆除。“您私改楼体结构进行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其他家和您一样,都得拆除,恢复原貌、恢复绿地。”城管队员对女房东说。
记者发现,光是这一栋楼就有五六家居民楼开墙打洞改造成了“洞商”做起了买卖。“每家商户的门原本是居民家卧室的窗户,房东把窗户打通了改成了门,这样八九平方米的卧室变成了服装店。”劲松街道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这栋楼正在三环辅路沿线,居民楼和三环辅路之间本来好好的隔着绿化带,但为了方便顾客进出,商家还私自破坏了护栏,在绿化带里铺上了砖,硬化出一条小路来,对整体绿化环境影响非常大。
随即,执法队员对其进行了强制执行,拆除了门口的牌匾标识,并将打开的墙体重新砌好,安装上窗户,恢复墙体原貌。“这周之内,我们会把这次的15户商户全面整改完成,下一步就是恢复绿化。”劲松街道城管执法队队长封钢表示。
居民:
盼早日拆除更多违建
“麻烦问您一下,其他楼的商户你们拆吗?太乱了!竟顾自己挣钱,不管居民清静!”整改现场,引来了周围居民的围观,一位大爷这样问城管队长封钢。“拆,只要是违法建筑就得拆!”“太好了,现在实在是太乱了!”
封钢告诉记者,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开墙打洞行为已经建立了相关台账,将逐步进行整治。
记者了解到,以农光里段为例,这里普通五六十平方米的两居室每年的房租收入应该在五六万元左右,而如果租给商户“开墙打洞”用于经商,一年的收益则能达到25万元左右,正是在如此暴利的吸引下才有很多业主违法将房屋“开墙打洞”出租。
为此,劲松街道已联合区住建委、工商、公安、绿化、城管、食药、安监、综治等部门成立了劲松街道整治开墙打洞专项工作组,将继续加大对这一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
人大代表:
应严格配套执法措施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开墙打洞”行为在位于城市繁华地段的老旧小区内十分普遍,几年前劲松等街道办事处就开展过大规模的整治,但却屡禁不止。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以提交议案的形式建议对“开墙打洞”现象多管齐下、严格配套执法措施。
此次议案中提到,针对民宅“开墙打洞”,涉及的法律法规就多达近10个,部分法规缺乏强制性、可操作性,执法主体也不明确。“依据现有法律规定,有执法权的就涉及工商局、城管等多个政府部门,从而形成了多头管理,都管又都难以管彻底的现象。”造成民宅“开墙打洞”现象泛滥的原因还有调查取证困难,就连一般物业管理单位也不愿配合,在执法人员入户调查取证环节,常常碰到“拒查户”、“上锁户”。
这份议案建议,对于对未经建委或房管部门审批的正在实施“开墙打洞”的违法行为,应由建委或房管部门责令强制停工。对已投入使用的,强制停工、停业、停产。对“开墙打洞”作为营业场所的,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执照。未办执照而经营或用异地执照经营的,应责令停业并处罚款。市政府228号令对搭建违法建设的,有暂停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规定,建议对存在“开墙打洞”行为的,也参照228号令作出同样的规定,以“冻结”房屋产权证,限制其交易自由。
另外,对参与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建筑施工企业、装饰装修企业应加大处罚,将违法行为记入企业不良记录,并对企业资质、开发经营权等予以限制。将“黑施工队”此种行为纳入危害公共安全的范畴,由公安机关进行执法。
□本报记者 孙艳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