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通州区13.59亿元廉租房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52家养老机构重复申请资助经费1.49亿元……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北京市2014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是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决算审查。
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表示,市审计局对涉及保障房建设、养老服务、生态环境治理、科技文化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一些项目资金使用不合规、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
通州区13.59亿元廉租房保障资金被挤占挪用,用于非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北京市昌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将通过企业债券筹集的6亿元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隐瞒收入、婚姻、生存状况等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或经济条件改善后未腾退原保障性住房。
另外,2012年至2013年,13个区县的52家养老机构分别向市、区(县)民政和财政部门重复申请专项资助经费1.49亿元;由于项目前期规划立项不充分等原因,10个养老机构申请的新建和改扩建资金没有拨付使用,形成闲置,涉及资金3152.7万元。同时,2013年,市民政局投入600万元,对全市368个托老所按照不同类型给予奖励。其中,12个区县对58个非全托型托老所,按照全托型托老所给予了相应奖励,涉及资金290万元。
市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王琪在会上指出,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违规问题,将责成市监察部门开展行政监察。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制定明确具体的整改方案、时间表、目标和要求。在年底前,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