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情况,并发布《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新解释于7月22日正式施行。(7月22日《法制日报》)
“站着放账,跪着讨债”的怪相,给中国传承了几千年的“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诚信理念,带来了巨大冲击。“执行难”已经成为了中国现阶段社会矛盾在人民法院执行领域的综合反映。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执行工作的两个司法解释,犹如一套组合拳,戳中了“老赖”的软肋,让根治“执行难”有了更多的法律利器。
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完善机制体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包括建立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在人流密集地通过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老赖”名单等等,合围“老赖”的声势越来越大。但要根治“执行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关于制定强制执行法、加快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法律制度等规定,都将是解决“执行难”必须要走的路。
法律已经赋予了申请执行人以“尚方宝剑”,要不要把“老赖”送进监狱,申请执行人拥有了一定的主动权,这意味着“老赖”的态度将影响着申请执行人的抉择,“不还钱就让你坐牢”将成为现实。从今而后,“老赖们”可别再任性了,躲得了初一,可躲不过十五哦!□许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