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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民办高校勿轻信宣传用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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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7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选择民办高校勿轻信宣传用语
看清证书性质 远离“野鸡大学”
 

日前,有机构发布“第四批中国虚假大学警示榜”,公布了118所“野鸡大学”,其中“挂名”北京的有39所,大多仿冒正规高校名称,极具欺骗性。部分家长和考生对野鸡大学加以警惕的同时,也因不熟悉相关规定,对正规民办高校产生疑虑,不敢报考。记者为此请市教委介绍了民办高校的相关招生政策,供考生选择适合的院校。

非学历教育学生不能拿到学历证书

据了解,北京的民办高校分为两类,一类是民办普通高校及独立学院,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研究生、本科、专科),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学校具有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颁发学历证书的资质,其中本科层次高校可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另一类是只能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机构,非学历教育不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不能对非学历教育学生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只能发放结业证书。学历类教育学生的毕业证书及学历证书信息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

非学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自行开展招生活动,不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学籍管理体系,不具备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资质,只能发放结业证书,作为学习经历的证明。学校颁发的学业证书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查询。

报考时问清证书是否被国家承认

2015年,北京市共有14所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可以招生,其中本科层次学校7所,包括北京城市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研究生教育的招生资格)、北京吉利学院(兼有专科、本科的招生资格)、首都师范大学科徳学院、北京工商大学嘉华学院、北京邮电大学世纪学院、北京工业大学耿丹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瑞酒店管理学院;专科层次学校7所,包括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艺术传媒职业学院。

不论公办还是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普通高校,颁发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历证书的效力都相同。但部分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高校也招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高等教育培训等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录取时不按照普通高考招生方式以批次和分数线录取,学生所获得的学校颁发的学业证书不是国家承认的文凭,报考时一定要问清楚。

三种方式可识别是否为学历教育

如何识别北京民办普通高校属于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呢?市教委给出几种常见的识别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通过招生简章备案编号进行识别。民办高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发布,备案后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会设置备案编号,并在简章上明示。学历教育编号含有字母“X”,如“京教民广备字(2015年)第X001号”;非学历教育编号含有字母“F”,如“京教民广备字(2015年)第F001号”。

二.通过录取方式进行识别。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历教育的考生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除由学校颁发的录取通知书外,必须要有省级招生部门颁发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没有确认表,只有录取通知书的属于非学历教育招生。

三.通过教育部门官方网站及热线电话进行识别。北京民办高校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在北京市教委及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站上均有公示,考生也可从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阳光高考网查询学校信息。学历教育民办高校可从院校库中查询到,非学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不列入库。同时,通过首都教育热线咨询电话010-96391,市教委民办教育处咨询电话010-66074897,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咨询电话010-62380114也可查询。

考生想选择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就读,务必要选择具有资质的学校,即经过市教委审批、具有合法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当年具有招生资格。考生可以在市教委官方网站及北京民办教育协会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

非学历教育学生不能在学信网上查学籍

按照规定,在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就读的非学历教育学生,不纳入全国普通高校统一学籍管理体系。学籍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非学历教育学生无法查到学籍档案。在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就读,完成规定的学习,可以获得由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但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国家不承认学历文凭。

一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会组织在校学生参加自学考试助学辅导,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方可取得加盖主考高校及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证书,这个证书不是由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

如果在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参加资格(等级)证书课程培训,经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关部门发放的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

无论是否学历教育,民办高校都要把收费项目及标准在招生简章、广告等材料上明示,收学费时要开具正式发票。

勿信“高薪就业”等招生宣传用语

现在,有一些民办高校在招生宣传中违规使用宣传用语,误导考生和家长,选择时一定要留神,主要误导行为包括四种:

一是混淆学历,非学历教育机构宣称能够颁发学历文凭证书。比如宣称“可颁发本科、大专毕业证书(教育部颁发,全国认可)”;“我校的本科是专、本连读,中间免去专升本考试的考试程序”;“部分专业推出专科+本科+硕士预科(2+1+1)的教学模式,学生毕业前既可取得专、本科学历,又具备考取研究生的资格和能力” 等。

二是承诺解决就业,使用夸大的承诺性用语。比如 “保证就业”、“入学签订就业协议,100%保障就业”、“高薪就业,一步到位”、“轻松就业,年薪达到XX元”等。

三是宣传与其他公办高校开展合作办学,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比如“我校与国内XX学校合作,可取得XX学校颁发的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等。

四是宣传与国外或境外高校合作,能拿到国(境)外的学历文凭。比如“我校开设国外名校升硕直通车专业”、“3+1+1/2本硕直通”等。

此外,根据市教委的规定,民办高校的二级学院不得单独进行招生宣传。像以“XX学院护理学院”、“XX学院航空服务学院”、“XX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名义招生的学校,还宣称能够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能够包就业等违规内容,经常发生学生入学后发现上当,甚至出现承包办学人卷钱离开,学生无法继续完成学习的情况。

□本报记者 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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