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速览
3上一版  下一版4
 
东城城管 拆除违建
2020年科技服务收入将达1.5万亿
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3.1万人
本市多项政策鼓励绿色消费
朝阳53所学校将升级为优质校
我国正进行“毒驾入刑”立法调研
境外人员在京购房手续精简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15年6月2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境外人员在京购房手续精简

 

本报讯(记者 张江艳)昨天,市住建委公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境外个人在本市购房可不再提交纸质的《境外个人在境内居留状况证明》,而是直接向网签服务机构(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窗口)提供有效身份证明,通过联网审核方式申请购房资格审核。市住建委会同市公安局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境外个人即可办理网签手续。

依托购房资格联网审查机制,《通知》将市公安部门审查居留状况纳入网上联合审查范围。购房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区县存量房网签窗口等网签服务机构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经初步核查后,在市住建委交易登记系统填报相应信息,信息将自动发送至出入境管理部门,并由相关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境内人员购房已实现了联网资格审核,此次《通知》的发布和实行进一步规范了境外个人在京购房行为和程序,精简了办事手续,提高了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能更好地服务在京工作的境外人士,是一项便民利民的举措。该负责人表示,境外人员在京购房资格审核标准仍保持不变。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