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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心急火燎”到“喜笑颜开” 是怎样达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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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报记者走进“职工低成本维权”现场
从“心急火燎”到“喜笑颜开” 是怎样达成的

市总法律服务中心人员为职工进行咨询服务。
经过市总工会调解,争议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密云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调解现场。
 

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和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是职工依法维权的平台,也是离职工最近的维权渠道。近年来,全市各级职工法律服务平台秉承“服务职工、依法维权、促进和谐”的工作理念,将触角延伸到街道和乡镇,让职工走出门就能便捷地找到申诉和求助的管道,以工会出面组织会商的形式解决争议,将劳资关系矛盾控制在萌芽状态,有效地维护了全市劳动关系的总体和谐稳定。如何让法律服务离职工更近一些?如何为企业和职工都提供顺畅的沟通平台?如何帮助职工将劳动维权的成本降下来?本报记者近日走进三个案例现场,观摩了这种“低成本维权”的全过程——

调换岗位,公司承诺的待遇没兑现

工会助50余名职工要到160余万元补偿金

“单位说话不算数,我们信不过!”“给我们调换岗位,就应该变更劳动合同!”“单位变相裁员,不给经济补偿我们就拉横幅、游行示威!”5月5日上午10点多,北京宝日田科技集团53名职工情绪激动,来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申请调解。

原来,这些职工去年3月到天津分厂支援,今年4月回到北京后原岗位没有了,单位给他们三种选择:安排到其他岗位、去廊坊分厂工作、待岗。

职工代表刘力波说:“我们不想待岗。大部分人是烤漆工,组装等其他岗位没做过干不了,去廊坊还是做烤漆工,所以我们想选择去廊坊。可当初为了鼓励我们去天津支援,集团曾出台‘每天在北京安排班车接送职工上下班、每人每月给300元补贴、为双职工在天津解决夫妻房’等多项优惠政策,等我们过去后,班车改成一周一次、只解决了3对职工的夫妻房,300元补贴一次没给过,承诺几乎都没兑现。这次公司给的三个选择一直是口头答复没有书面文件,因公司不讲信用,我们要求单位与职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所以来这儿请工会帮我们调解。”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前台工作人员安慧敏、李童瑶接待了这些职工,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后劝他们:“发生劳动争议可以依法解决,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在公共场合拉横幅、游行示威不仅影响不好,还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你们千万不能干傻事。放心吧,我们会联系单位进行调解的。”

劝走了职工,工作人员开始联系单位,对方表示正跟职工们沟通,无需市总工会出面调解。

5月7日上午,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给职工打电话了解事情进展,对方称单位并未解决,职工正要来职工服务中心拉横幅游行:“我们感谢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职工拉横幅不是针对你们。我们知道这不合法,可没办法,得让大家知道我们的诉求啊。”

职工服务中心人多车多,一旦出现几十名职工拉横幅游行情况,势必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态严重,法律服务中心立即启动劳动争议预警机制:一边向职工讲解法律规定和劳动政策,稳定职工情绪;一边多次联系单位,耐心向对方释法释理,劝其不要激化矛盾。同时,又将此事通报给北京市工业(国防)工会及区总工会,希望向单位表达职工的诉求,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工业(国防)工会得到消息后,常务副主席周歧立即联系企业工会,要求对方了解职工诉求,进行平等协商,依法解决职工的问题。

5月8日一早,刘力波代表职工们给法律服务中心打电话报喜,他高兴地说:“还是工会力量大,单位已经答应给我们经济补偿了。”目前,53名职工已领到160余万元经济补偿金。为了感谢工会的调解,他们还特意制作锦旗送到法律服务中心。

30名职工被欠薪5个月

工会调解后双方和解并维持劳动关系

6月1日是礼拜一,刚刚过去的两个休息日并没有让密云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曹岩完全放松,因为她知道,一上班,她将面对30名职工,调解一场欠薪争议。

“上周五,20多名职工已经来过调解中心,并表达了他们的诉求。”曹岩介绍,由于他们相关证件携带不全,又没有约资方负责人,所以该劳动争议被安排在了周一调解。

周一上午9点前,刚刚上班的曹岩就在门口看到了前来接受调解的职工当事人,引导他们走进服务大厅,曹岩就与联合办公的密云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一起,为职工当事人进行调解。

曹岩得知,这20多人来自一家养殖场,工龄参差不齐。截至他们来调解前,企业已经5个月没有给他们发工资了。

“当事人大多都是农民工,5个月没拿到工资让他们十分着急。”曹岩说,她一方面稳住职工当事人的情绪,一方面了解企业方的说法。

提前约来的养殖场老板非常准时,到调解中心后,他也坦诚地向曹岩律师说明:“企业的确遇到了困难,去年年底的货款一直收不回来,这才耽误了给职工发工资。”

当曹岩把养殖场老板的困境转达给职工后,很多职工都出乎意料地表示可以理解:“我们在企业工作好几年了,有了深厚的感情。”职工代表们纷纷表示,只要不无故欠薪,并能把工资如数补齐,他们愿意与企业一起共患难。

曹岩说:“这就是劳资双方缺少沟通的结果,如果当事人都能心平气和的沟通,努力想办法解决问题,就不会出现劳动争议了。”

短短两个小时的调解,让30名职工和老板之间挑明了进行沟通,他们的相互理解也促成了劳动争议的成功和解,最终,养殖场老板承诺,五个月的工资将分三次补发给职工,而与企业有着多年感情的职工,也念及企业正处困境,不追要赔偿了。

当事人双方虽然发生了劳动争议,但因为相互的理解,最终无一人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还可以到养殖场继续上班。

当事人得到满意的口头承诺后,离开了调解中心,而曹岩的下一步工作也要开始了。“我需要整理调解笔录,并将调解协议更换为仲裁委员会的调解书。”曹岩告诉记者,这是为了保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企业没有按照约定补发工资,职工当事人可以带着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执行。

过两天,曹岩要带着相关文件,亲自到当事人所在企业,为他们办理相应手续,免去职工和老板的奔波之苦。

公司私自调换工作地点,6名司机辞职

工会帮6人要到7万余元赔偿金

“太感谢你们了,帮我们要到了这么多的经济补偿金!”陈长青感激地说。前不久,陈长青、张金彪等6名司机因工资等纠纷到丰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双方愿意调解,这起案件便转移到了丰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五月中旬,经过调解员张莹的耐心调解,最终这6名司机拿到了工资、补偿金、赔偿金等共计7万多元。

出生于1977年的陈长青于2011年4月9日正式入职招联(北京)食品有限公司,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他担任司机岗位,月工资为2000元,陈长青对各方面待遇还比较满意。

3月底,因招联(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业务调整,公司安排陈长青等6人于2015年4月中旬到另外的工作地点上班,工作岗位还是司机,但新的工作地点,工作环境和工资待遇都有很大变化,于是陈长青从2015年4月5日起就不到公司上班了,其他5人也因为待遇不合心意陆续不去上班,为此大家要求单位支付欠付的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等,跟公司无法谈妥,陈长青等6人只好向丰台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寻求帮助。

“在调解之前,我跟招联(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沟通了5、6回,明确告诉他们,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公司是需要支付陈长青等6人经济补偿金的,反复沟通后,公司终于同意给经济补偿金了,为此我召集了双方当事人,从下午1点多开始,调解到晚上8点多,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张莹遇到了不少麻烦,陈长青等6人希望在经济补偿金基础上,再多要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张莹反复解释,说他们的情况不符合要求“待通知金”的法律条件。

“双方既然愿意调解,就不能老坚持自己的想法,只有互谅互让,才能达成和解,是不是?”劳动争议调解员张莹亲切地劝解着。

经过跟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招联(北京)食品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6名申请人工资、未休年假工资、经济补偿金等各项补偿共计74168元,双方于2015年4月10日解除劳动关系。其中陈长青拿到了15899元,张金彪拿到了21443元,其他四人也拿到了满意的补偿金。

(文中部分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为化名)。

□本报记者 余翠平 王香阑 王路曼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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