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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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1+N”模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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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1+N”模式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本报讯(记者 王香阑)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80余名法治副校长深入辖区大中小学、职高技校等,开展法制讲座、案例巡展等活动,累计近900场次,受教育人数多达37万余人。而各检察院的未检部门,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提高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实效性和影响力。这种“1+N”模式,在昨天公布的《北京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被正式列入全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工作。

所谓“1”,是以全市检察机关已经建立起来的一支法治副校长队伍为依托,将法治副校长统一纳入各院未检处管理,进一步规范法治副校长的选任、管理、培训、考核和表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法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N”则是以全市各检察院多年以来陆续形成的多个法治教育平台为载体,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实现多平台资源共享与整合。

近年来,本市未成年人涉网、涉性犯罪问题日益突出,犯罪低龄化和作案手段成人化、暴力化倾向明显,恶性极端案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由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弱等原因,以未成年人为侵害对象的刑事案件也频繁发生。针对这些特点,检察机关除了建立“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外网)和海淀区检察院的“守护青春”网站、东城检察院的“未检之窗”微信平台和“海淀检察院未检处”新浪微博、“海淀未检杨新娥”个人微博外,还不断创新形式,开展了易于被未成年人接受的法治知识竞赛、模拟法庭、辩论赛等更加生动的法治教育活动,赢得了学校、家长等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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