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我整理书柜时,看到了一个信封,里面放着一本深蓝色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证书”,一个红色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以及一个标有“二级”的小纪念章。这些证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统一制作、由朝阳区体育运动委员会群众体育科颁发的。
1997年10月,朝阳区体委组织培训考核给我评定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全民健身工作纲要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民健身体育走向社会走向市场的必然产物。对从事社会体育工作的人员,进行分类评定等级,是国家对这些同志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1998年,朝阳区体委还专门组织各单位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在朝阳公园学习24式太极拳,社会体育指导员回单位指导职工练习。社会体育指导员活跃在各单位、各运动场所、各社区及各公园,那时到处都有锻炼的人群,全民健身的各种体育活动扎实有序地开展。我去团结湖公园观看晨练,曾写诗一首:“太极拳太极剑,一着一式讲规范。击掌做操人更多,高喊口诀健体魄。录音机里歌声扬,结伴起舞在广场。湖边双手捧歌本,唱完一曲儿又一曲儿。气功健身人不少,闭眼入静显奥妙。岸边垂钓细观察,小鱼上钩把杆拉。以戏会友在小亭,弘扬国粹味道浓。千姿百态美如画,精神文明开新花。”
往事如烟,如今我已是年近七旬的老人,看到昔日的证书,就会勾起对往事的许多美好回忆。
□马仲清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