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维权
3上一版  下一版4
 
销售员凭业务证据讨回说法
保险公司违规退保 发生事故仍应担责
汽车配件引纠纷 工商调解终赔偿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15年5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汽车配件引纠纷 工商调解终赔偿

 

近年来,汽车消费成为消费投诉热点,汽车维修更是“重灾区”。一些汽车维修店小题大做、以次充好、漫天要价、过度维修等问题,让消费者维修费用、时间成本都大大增加。近期,延庆工商分局大榆树工商所就解决一起关于汽车维修产生的纠纷,最终,帮助消费者李先生获得了赔偿。

典型案例:

前不久,家住延庆的李先生在延庆大榆树镇某汽车修理店花费了2750元为自己的爱车更换了一款增压器。但是令李先生意外的是,新换的增压器使用3天就无端损坏了,李先生很气愤,来到商店要求经营者予以更换或者原价赔偿。经营者以李先生操作不当为由,拒绝了李先生的要求。于是,李先生来到延庆工商分局大榆树工商所进行投诉。

大榆树工商所干部接到投诉后,立即到该修理店了解情况。通过调解,经营者同意对消费者李先生的车进行检查,发现增压器内存在异物,才导致增压器损坏的。最终,商家付给李先生1000元的经济赔偿,李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工商提醒:

延庆工商分局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维修汽车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要尽可能到正规厂家售后服务站或可信度高的长期维修点进行维修;修车前要与维修方签订维修质量协议书,明确维修部位以及更换的具体部件,双方签字确定权利义务。

其次,讲好价格,弄清车的毛病和所换配件的基本价格,所换配件是否达到有关标准,避免维修店事后“漫天要价”。修车时要仔细查看所换配件包装,有没有合格证、厂名、厂址、注册商标、执行标准等,拒绝使用“三无”产品和包装不完整的配件。

最后,维修后,可以要求维修者提供维修记录,详细注明有关情况及维修以后正常使用期限。此外,消费者要保存好维修发票或凭据,确保出现问题时,可以及时维权。

马延景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