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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领导家盖房子 被砸伤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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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5年5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提问:金属加工厂职工 佟伍杰 回答: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 安慧敏
帮领导家盖房子 被砸伤怎么办?

 

佟伍杰:几年前,村里成立了一家金属加工厂,让我们这些家里比较穷的村民到厂里去上班。去年秋天,我们厂长家盖房子,按我们农村习俗大家都要去帮忙。在移动一根柱子时,我被意外砸伤,后被送到医院治疗。现在伤虽然好了,但是腿落下了残疾。我看病时走的医保,自付部分厂里全给报销了。

我以前是个好端端的人,现在腿却瘸了,曾几次找厂长想让厂里给申请个工伤,或者给些赔偿款。厂长说其他领导不同意他也没办法,而他自己始终不提给我个人赔偿,我又不好意思直接要。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安慧敏:您可以向厂长本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您和厂长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无偿帮工中发生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您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向厂长本人索要人身损害赔偿。

对于索取哪些赔偿,您可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及第十八条 “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本报记者 王香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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