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6日
星期一
大风
今天,我刚进门,辖区内的一家公司的老板和这家公司工会主席就找上门来,让我帮助他们评判谁对谁错。
工会主席说,公司进行改制,更换了老板,制定了新规,让老员工全都下了岗。老板说,工会主席对新规定不满带着工会公章没打一声招呼就走人了。我首先批评了工会主席,有问题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私自带走公章是不妥的,也是不对的,更是错误的。我向他讲解工会主席的职责、任务,应该如何去做。这位工会主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同意交回工会公章。
我又与老板谈了自己的看法,虽然企业改制,要有新规定新制度新要求,但是,老员工在企业工作了这么多年,对企业有感情、有贡献也有念想,作为新老板不能他们伤心、失望,不应把他们看作是累赘、包袱,要看到他们踏实、认真和为企业所做的贡献。我建议:老板留下老员工,不让其下岗,确保各项待遇不变。老板说,回去会考虑我的建议,调整方案,将老员工留了下来。但愿,他说到做到。
他俩走后,我在想,看来企业老板和基层工会主席,并没有盲目地将劳动争议诉诸到法律层面,而是先考虑到街道总工会,说明街道总工会在他们的心中还是有一定的地位。还有,这件事说明,春节之前还会出现类似这样的劳动争议,还有可能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应该引以为戒,走访企业了解情况,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