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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租车”消费投诉有所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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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租车”消费投诉有所增多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消费者在租车过程中,车辆发生自身性能故障,耽误行程不说,反倒被商家扣除一笔押金。昨天,市工商局、市消协4月份消费者投诉分析公示,4月关于“租车”的消费投诉有所增多。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提车时要仔细检查,避免还车时产生纠纷。

近期,消费者郭先生向12315热线反映,自己在某家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车服务合同,并交纳2400元押金,在正常使用过程中车辆出现自身性能故障。事后,郭先生将故障车归还商家,商家擅自扣除押金1600元。针对此事,郭先生认为车辆故障已经影响自己的行程,且故障非自己造成,商家以此为由扣除押金实在无理,希望工商部门帮助调解要回押金。

工商部门提示有租车打算的消费者,在租车过程中要选择正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汽车租赁公司,提车时要仔细检查车的外观和主要部件有无划痕及损坏,如发现问题即刻向商家说明并以拍照为证做备案登记,以免还车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另外,签订租车合同时,看清合同条款内容,尤其是违约责任条款和保险理赔条款两方面必须明确清楚,如果对此有分歧可与商家协商签订补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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