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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参与让劳动争议调解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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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源头参与让劳动争议调解更有效

 

面对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多发,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探索劳动争议预警、调解的有效方式。实践证明,源头参与可使劳动争议早预防、早发现,可使工会组织早介入、早调解,从而取得更有效的维权效果。

【探访】

下乡宣传政策 打好预防针

“每次下乡到企业为企业管理者或职工宣传劳动法,我总觉得自己是在做一件未雨绸缪的事。”曹岩是密云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的签约律师调解员,她一边向记者展示前不久下乡授课的课件,一边告诉记者,劳动者和企业管理者的关注角度不同,他们在授课中要十分注意不同的对象。她说,有效宣传《劳动合同法》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在避免劳动争议事件的发生。

今年上半年,曹岩和她的同事已经开展了两次下乡宣传活动。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今年年初,密云县开发区总公司邀请曹岩他们三名律师到公司为人力资源等专业职能部门职工和企业高级管理者讲授劳动合同法。

“台下坐着那么多企业领导,我觉得有点紧张。”曹岩说,她负责讲授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相关内容,为此,她在此之前做足了很多工作。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她几乎已经烂熟于心,但为了把课件做得更加专业和严谨,她在授课前,又重新温习了一遍相关法律法规。

“有的女职工保护条款,我还是第一次听说,看来对于法律的研究,我们还是不够透彻。”接受培训的职工们纷纷表示,他们将根据专业律师的讲授内容,积极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曹岩介绍,给企业人力部门的职工授课要选择实用性的内容,比如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劳动关系中哪些方面容易发生劳动争议?如何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和规范其劳动者管理的行为,也是在维护职工和企业双方的合法利益。”曹岩说,不同的是,在面对求助职工的时候,他们一定要拿出专业的水准,为职工破难题,解难事。

回想起在福田汽车北京多功能厂的那次宣传互动,曹岩颇为感慨的说,“职工咨询的问题都相当细致,我们要逐一为他们解答。”甚至,律师们需要拿起纸和笔,为职工计算加班费等。

近两年,职工关心的问题也相对集中,比如年休假相关问题、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工伤处理相关问题等。

据了解,下乡宣传活动是密云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防患于未然的重要举措,除此之外,在面对劳动争议发生的第一时间,工会也在竭尽全力地参与源头调解。去年,密云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共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80余件。按单人统计调解成功454件,共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近670万元。

两头做工作

劳资双方叫好

“真是感谢工会的调解员,帮了我大忙,从源头参与,帮我拿回了多项赔偿金。”几天前,职工张平来到平谷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对调解员表示感谢。

原来,职工张平是平谷区峪口镇农民,自2006年起在平谷一五金工具加工厂工作,担任杂工。2013年10月22日,在工作时,由于盛放圆钢的三脚架倒塌,导致张平被砸伤,经平谷区医院诊断为右髌骨粉碎性骨折。事故发生后,单位为张平支付了全部医疗费用,但并未为其申请工伤认定。

由于张平与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故张平先通过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又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均未露面参与任何仲裁和认定鉴定过程,完全由张平独自进行。

去年11月,张平又将单位诉至平谷仲裁委,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工伤项赔偿款共计15.7万余元。

鉴于之前单位均未出面,张平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出庭解决问题也有担心,便来到平谷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寻求调解。

调解员赵一凡接案后,先设法与用人单位取得联系。用人单位认为,事故发生后,公司已为张平支付了所有的医疗费用,故不同意再支付其他费用。

被拒绝后,赵一凡没有放弃,继续与用人单位联系,向用人单位讲解法律规定,告知用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对于在工作中受伤的员工应承担法律责任,并为其计算了各项损失的法定数额。同时,赵一凡也建议用人单位咨询律师,了解法律规定,便于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与单位初步接触后,赵一凡又对张平做调解工作,说明用人单位本身规模小、经营利润低、无高价值的固定财产,为了避免单位不露面又无财产,空拿一纸裁决而不能得到执行的局面,张平可以做出适当让步。同时赵一凡也指出张平计算工伤赔偿金时适用标准的失误,为其计算了正确的数额约为十万元。

张平听取了赵一凡的意见,表示同意调解。

得到张平的个人表态后,赵一凡又与用人单位及代理人多次联系,反复工作,最终用人单位同意支付张平各项赔偿金9万5千元,张平对于该调解金额也十分满意。

调解结束后,双方言归于好。据了解,调解结束后用人单位就将案款依约支付给了张平。

百万元欠薪

一天帮农民工讨回

丰台区南苑街道总工会位于南四环外中轴路西侧,街道辖区正处在棚改户拆迁改造的关键时刻,街道11个社区中,三营门、东新华、西新华、西长街、红房子5个社区在棚改拆迁区内,待改造区占地60公顷,有居民7100户,房屋19000间,20000余人。

辖区涉及棚改拆迁范围较大,同时有几处在施工地,年底时有牵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群体事件发生,南苑街道总工会及时出动,将劳动争议化解在了源头。

“去年年底,南苑街道收到辖区施工企业反映施工工地大门被农民工用木材堵塞并有20余人堵在大门口不允许车辆进出。南苑街道总工会收到这一消息后,立刻会同街道劳动科、城管科并积极协调管片民警一同到施工工地现场。”丰台南苑街道总工会主席刘楣说。

在安抚了情绪激动的农民工后,并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虽然施工方已经将劳务费发到了劳务队长手中,但劳务队长并没有及时将劳务费发到农民工手中。农民工在不了解情况又急于回家过年的情况下,简单认为在哪干活就得从哪领钱,误将施工方当成了“婆家”,于是用木材堵塞了施工工地大门,讨要工钱。

“实际上劳务都是层层分包,他们的劳务费应该由劳务队长分发。但当时那么多农民工堵在了施工工地门口,解决问题是最重要的!”

经过几次联系他们的劳务队长未果之后,工会、劳动科等部门经过和施工方项目经理反复协商,本着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让农民工安心回家过年的原则,经共同努力协商,施工方决定由他们先行垫付所有农民工工资,之后再和劳务队长进行钱款清算。

当夜12点,施工方会计提取了100余万现金,在项目部办公室现场进行2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核算、发放工作,经过3个多小时的核算,最终在翌日凌晨将工资明细核算清楚并全额发放到每一个农民工的手上。

“不到一天时间,就把一起劳动纠纷化解了,维护了农民工的利益,再一次体现出工会参与劳动纠纷调解的重要性!”刘楣自豪地说。

【观点】

刘楣: 入户调解源头化解矛盾

针对丰台南苑街道总工会棚改区内企业职工管理较分散的特点,为了将劳动争议化解在源头,南苑街道总工会组织社区工会联合会开展企业单位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今年截至目前,5个棚改社区有64家单位已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合同,基本实现了辖区非公企业的厂务公开,工资集体协商签订率达到95%以上。

自2009年拆迁启动开始,南苑街道组织了5个社区联合会工会干部,以安全检查和其他宣传活动为契机,深入企业与工会干部或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涉迁情况,共同做好劳资纠纷的协调和处置工作,发现因实施搬迁等出现劳动关系矛盾或矛盾苗头的,及时组织力量开展协商、化解。

几年来,棚改拆迁社区工会干部积极入户,至少每季度都会到相关企业单位进行走访,目前没有发现因拆迁导致的劳动关系纠纷问题,这是最让我们自豪的!

赵一凡:

调解就是让双方让步

作为这起纠纷调解的调解员,我觉得,调解就是让双方各自让步,达成和解。

当初接触到职工时,我感觉到他是希望调解,不是希望把矛盾激化,我顺势分析了企业生产经营的状况,企业规模较小,属于家庭作坊式企业,利润不高。这就让职工明白,不能漫天要价,需要提出合理的赔偿数目。

对于用人单位,对职工也并不是不管不问,只是暂时无法满足职工提出的高要求。因此,我也用法律知识来告诉用人单位,即使不愿意支付那么多,但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赔偿金也不能逃避法律责任。

因为双方都有调解意向,最终各自让一步,达成了和解。职工拿到了合理的工伤赔偿,企业也因此减少了支付,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曹岩:

法律援助就要一援到底

今年,我们还有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向需要帮助的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劳动者均为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民工,而工会维权队伍要做的,就是指定律师,帮助职工在立案、审理等全过程提供法律援助,不收任何费用。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为80余名职工提供了法律援助,而我们做这项工作的重要准则就是,“法律援助要坚持一援到底。”

□本报记者 王路曼 余翠平 马超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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