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北京市纪委4月7日对外通报2015年1月-3月北京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根据通报,今年前三月共计查处小官贪腐62人。
通报称,2015年1月至3月,北京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纪内信访举报4168件(次),立案375件,增长63.8%。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42人,增长46.7%,其中局级1人,县处级56人,乡科级52人。移送司法机关40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56人,“小官贪腐”62人。
从信访举报情况来看,朝阳区、房山区的信访举报“遥遥领先”,分别达到288件、209件。立案数量上,密云县、昌平区、通州区、海淀区数量相对较多,分别为27件、27件、26件、25件,其中,昌平区的立案增长率高达350%。而大兴区、延庆县受到处分的人员总数相对较多,分别为23人、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