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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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无故炒人赔偿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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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3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民工入职8年“丢饭碗”求助工会维权
老板无故炒人赔偿6.5万元
工会:单位有主张无证据输了官司
 

“乡里乡亲的我真不想走到打官司告状这一步,可没办法啊,我踏踏实实在加工厂干了8年,老板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毫无缘由地把我给辞退了。多亏工会帮我免费维权,不然这官司我哪儿打得赢啊!”无端丢了工作的北京郊区农民张立山,近日拿到劳动仲裁委要求单位向其支付6.5万元赔偿款的裁决结果时激动万分。

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往大家都以为工会提供法律援助的农民工群体是指外地来京务工的农村户籍职工,其实,北京籍的农村户口职工也属于受援对象,张立山是享受到工会免费维权的诸多受益者之一。”

踏踏实实工作8年

一句话被打发回家

43岁的张立山是北京郊区某村的一位村民,他说:“1995年底,同村的张成海办了一个北京凯圭机械加工公司,急需懂锻工技术的人,而我以前在其他工厂干过几年锻工,所以他就到家里来找我,让我到他的公司去上班。当时是冬季没什么活儿,老婆也劝我去,他又是住在一个村里的同姓本家,我就答应了。”1996年1月1日,他正式到加工厂报到上班。

在加工厂里,张立山是唯一一个有过相关工作经验的锻工,经他加工出来的机件质量好,客户都很满意。由于口碑好,不断有人主动找上门来洽谈业务,订单越来越多,没几年功夫,加工厂就从几个人的小作坊发展为有近百名职工的企业。虽然公司壮大了跟自己并没什么太大关系,但张立山特别替老板高兴。

2013年初,厂里有几个职工想让老板跟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他们知道张立山在公司影响大,他要能出面说句话老板一定会给面子,于是就三天两头撺掇他跟大家一起去。

“合同签不签的我觉得没什么,但社保还是应该上的,这毕竟是关系职工退休的大问题。”张立山介绍,为了自己与其他工友的利益,他找老板张成海谈过两次,希望加工厂能给缴纳社保费。老板非但没有同意,还辞退了带头提意见的几名职工,而唯独把他留下了,但老板对张立山很不满意,认为在关键时刻他故意跟自己对着干。

慢慢地,很多职工了解到根据法律规定加工厂应该跟自己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在这些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情况下员工们纷纷跳槽,企业的经济效益也不断下滑。张立山说:“去年3月3日早晨我刚到厂里,办公室刘主任就打来电话让我去一趟。到那儿后他说,厂里现在没活儿,让我去财务结清工资,从第二天起就不用再去上班了。”

在加工厂任劳任怨工作了8年多,就这么被辞退了?张立山心里很不高兴,就打电话给老板张成海想问个究竟,但总是无法接通。他用一朋友的手机拨过去,这次终于通了,对方一听是他的声音,借故听不清随即挂断,此后再拨便一直是忙音。

无端丢饭碗心不甘

求助工会获得法援

无端丢了工作,想找老板沟通却不能如愿,张立山有些愤懑,于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北京凯圭机械加工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未缴社保赔偿金、应休未休年假工资。

虽然递交了仲裁申请书,但怎么打这场官司张立山可是一窍不通。2014年11月,他来到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进行咨询。听说职工可以享受法援服务后他想申请,但不知道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经过审核,工作人员告诉他:“你是北京市的农业户口,属于农民工,符合申请工会法律援助的条件。”随后,法服中心为张立山办好了受援手续。

“您是怎么离职的?”“公司口头通知不让我去上班的。”两天后,法服中心指派的工会法援律师约见张立山见面了解情况。

“单位与您签订过劳动合同吗?你有未休年假的证据吗?”“没签过劳动合同,也没有加工厂未放年假的证据,我手里只有工资银行卡记录。”工会法援律师接过张立山递过来的工资卡详单,一页一页地翻看。

“裁决之前有调解程序,你同意调解吗?”“同意。”“调解是基于双方自愿,如果你能接受单位的调解方案可以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可以尽快解决问题,能节省很多时间成本,若双方始终坚持己见,一起普通的劳动争议案件可能经过仲裁后还会走到一审、二审。”张立山点点头:“我明白了。”

接着,工会法援律师又详细询问了这起劳动争议的整个过程,并介绍了劳动法律的相关规定和内容,叮嘱张立山再找一些证据材料。张立山感慨道:“我以为申请仲裁后等着开庭就行了,没想到还要找证据证明我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要没有工会法援律师指点,这些我一点都不懂啊!”

调解未果后仲裁裁决

农民工获赔6.5万元

仲裁开庭审理时,单位办公室刘主任表示单位确实没给张立山缴纳社会保险费,但每年都安排他休年假,而且他是由于个人原因离职的,所以公司不同意支付各种赔偿。

张立山当即反对:“你说单位每年都安排我休年假,有何证据?”刘主任一愣,他没想到一位农民工能提出这种问题。

刘主任一再强调对方休过年假,却没有提交证据。而且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单位一直未提供任何材料。与之相反,工会法援律师当庭提供了多项证据来支持张立山的申请事项。

双方陈述事实后,经双方同意仲裁庭为他们进行调解。张立山说:“我愿意调解解决这起争议,我也不多要,单位一次性给我4万元就行。”

刘主任面露难色:“老板授权我1万元以下可以给。你现在要求的这金额太高,加工厂给不了。”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不久仲裁委作出裁决,要求单位向张立山支付一次性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未缴纳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损失赔偿金以及最近两年的带薪年假工资等共计6.5万元。

拿到判决书后张立山很开心:“虽然干了8年的工作没了,但通过这件事我懂了很多道理,我们农民工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吃亏,不能一味地讲乡情,还要懂法、依法办事,而且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找工会帮咱免费维权。”

单位称员工主动辞职

未能举证证明输官司 

对于张立山经过工会法律援助获赔6.5万元,北京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案件中农民工当事人提出的三项请求事项均依法有据,合理合法,所以最后得到了仲裁支持。

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张立山认为公司是违法解除,而单位却主张是职工由于个人原因离职。按照举证原则,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法律为了保护劳动争议中处于弱势的职工一方,作出了倾向于劳动者的规定,采取“谁主张谁举证”、“谁作为谁举证”及“谁存证谁举证”相结合的原则来决定举证责任的分配。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第13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在本案中,北京凯圭机械加工公司称张立山是个人原因离职,但未就此主张提供任何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之责。所以,仲裁委采信了张立山关于公司口头通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主张,支持其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的请求。

对于单位未给张立山缴纳2011年7月1日前的社保费致使其不能享受相关待遇,按照法律规定,在双方劳动关系已解除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赔偿其由此造成的损失。因此,仲裁委裁决单位向张立山支付上述期间未缴纳养老及失业保险赔偿金。

年假工资是庭审时双方争论最多的一项内容,张立山表示公司从成立到现在,从没让职工休过年假;而单位办公室刘主任则说每年都安排大家休了,并说:“法律不是说谁主张谁举证吗?既然你说没休过年假,你就应当拿出没休过的证据。”张立山不甘示弱:“我没休怎么拿出证据啊?”

对此,法律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职工带薪年假条例》第5条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假工资报酬。同时,《企业职工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10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假或者安排职工年假天数少于应休年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支付周期编制工资支付记录表,并至少保存两年备查,超两年备查期的,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由此来看,最近两年未休年假工资争议由单位举证,而两年之前的由职工举例。因北京凯圭机械加工公司未就近两年已安排张立山休年假的主张提供证据予以证实,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所以最后仲裁委裁决单位向张立山支付最近两年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本报记者 王香阑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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