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白莹)昨天上午,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以及工会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等方面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全国总工会于1月29日出台了此《实施意见》。
针对当前存在的法治意识薄弱、依法维权能力欠缺、法律专业人才匮乏等突出问题,各级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和亿万职工中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大力普及法治知识,以强化法治思维为切入点,以提高依法维权能力为着力点,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落脚点,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实施意见》指出,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必须把握“四个坚持”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法治原则,坚持职工为本,坚持和谐发展。各级工会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要求,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支持、参与、投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围绕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环节,促进法治的完善和落实,维护好职工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实施意见》强调,工会干部要自觉以法治思维看待问题,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有法律依据、讲法律程序,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努力掌握法治知识,壮大法律人才队伍,加强法治理论研究,依法推进工会组建,依法管理工会事务,依法履行工会职责,依法维护职工权益。
各级工会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领导机构、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制度和责任落实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加强舆论宣传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