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快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要敢于向女性就业歧视说不
贪腐顶风作案 为何无法无天
为何“假儿子” 能把老人骗了
父母来监考 还敢作弊吗
跪拜孔子真是“油然而生”吗?
诚信大使欠薪 应该对其摘牌
登陆方法
谁泄漏我的信息
 
返回京工网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下一篇4 2015年2月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要敢于向女性就业歧视说不

 

刚大学毕业的吉林籍女孩马玉在京应聘快递,试用两天后遭拒。近日,马玉起诉了“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认为其在招聘时存在性别歧视。目前,顺义法院已进行立案。(2月1日《新京报》)

女大学生马玉应聘北京邮政速递快递员一职,并争取到某营投部的快递员试做机会。从她试做的两天实践来看,她很胜任这项工作, 可是因北京市邮政速递物流有限公司不招女性未能签约,马玉依法起诉该公司就业歧视,这种依法维权的精神是值得称道的。

宪法第4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社会上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其实在我国的《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明文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是“宁用武大郎,不选穆桂英”仍是一些单位招人用人的潜规则。

现实中,女性遭遇就业歧视时,能够真正拿起法律武器的少之又少。权利的争取不能仅等待外部的施予和恩赐,也要靠女性主观上的努力争取。如果受歧视的女性选择忍气吞声,用人单位自然有恃无恐。希望有更多女性勇敢地站出来,拿起法律的武器,敢于向性别歧视说不。□吴玲

 
下一篇4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劳动午报社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CP备案:京ICP备20012564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0849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