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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条例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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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闭幕 表决通过各项决议
居家养老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北京市第十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胜利闭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主持会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会议同时表决通过了关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北京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北京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的决议、关于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大会认真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提出了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市政府“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按照宪法、法律有效行使了市人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职权。杜德印表示,审议意见由大会主席团交市政府研究办理,市政府于今年第四季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这必将促进法律的实施,推进本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会上,代表们积极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提出议案191件,法规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1141件。经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大会主席团决定将其中23件议案合并为4项议案,交市人民政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督办。关于代表提出的“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条例”法规案,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审议,大会主席团决定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共同开展法规预案研究,并根据预案研究进展情况,适时启动立法程序。其他168件议案,转为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有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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