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针对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提到的“今年将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昨天下午在分组审议时,平谷团代表杨瑞霞表示,这是工会和广大职工的福音。
杨瑞霞代表说,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专门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单独作为一章进行部署,体现了北京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的决心和努力。而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在立法方面,将修订实施工会法办法,“这将更好地促进工会事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今后工会工作将更加有法可依。”
现行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于2002年在北京市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这在全国是第一家对修改后的《工会法》做地方性的立法。
“现行的实施办法在上位法的法律框架内加以细化规定,使《工会法》更易于操作。但是随着首都的发展,劳动关系变化很大,实施办法已经跟不上需求,今年对其进行修订,是基层工会工作者以及广大职工的福音。”
杨瑞霞代表直言,目前,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建会等问题,有些基层工作要靠人情去做,这是对工会工作的阻力。“例如一些小微企业规模小、人数少、职工流动性大,企业老板对建会认识不高,建会的阻力很大。”
“希望在新修订的实施办法中,做到使工会工作更加有法可依。”杨瑞霞代表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