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一然)在日前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被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这是海淀区法院继1998年10月首次获“全国优秀法院”称号后,时隔十六年再次获此殊荣。
领奖后,海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为说,近年来海淀法院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都迈上了新台阶。年均受理、审结案件约五万件,在办案数量居全市法院系统前列的同时,仍能实现“全年结案数”、“全员人均结案数”和“法官人均结案数”逐年提升,依法公正审理了李某某等五人强奸案、韩寒诉百度公司等一批重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同时,海淀法院在刑事、行政、知识产权、未成年人案件审判领域均承担了相应的改革试点工作,并被确定为全市唯一一家同时承担合议制和独任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改革两项试点的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