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一然)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法官日前集中向9位农民工发还了被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工资、未休年休假工资、未缴纳养老保险的补偿金及未缴纳失业保险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等共计17万余元,让农民工安心过春节。
来自黑龙江的董女士等人曾在北京一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任业务员、店长等职务。2014年,董女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房地产公司支付押金、被拖欠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仲裁裁决后,房地产公司以董女士等人为主动辞职,并非单位非法辞退,不应支付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为由,起诉至朝阳法院。判决生效后,因房地产公司未自动履行支付义务,2014年10月,董女士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朝阳法院经执行法官接手案子后,及时与房地产公司沟通,明确告知其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及相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劝导说春节将至,这些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挣钱不易,希望其换位思考。最终,房地产公司主动向法院交纳了董女士等9人的全部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