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告老板,可面对用人单位出现“一面倒”的弱势,怎么办?一种专门为解决职工和企业之间劳动争议的法庭——“劳动法庭”,今天在厦门思明区人民法院滨海法庭揭牌成立。据了解,这在全国尚无先例,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新探索,这个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劳动法庭”有望成为依法维护职工权利的“法宝”。(1月25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劳动关系领域出现新变化,劳动争议呈高发、多发态势。这当然是一些无良企业和黑心老板蓄意作恶频频侵权的结果。应该看到,随着法律意识的提高,维权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职工面对无良企业和黑心老板,不再忍气吞声,忍辱求全,而是选择诉讼方式解决劳动争议。面对职工的觉醒,面对法律的亮剑,一些企业不得不照常理出牌,按规矩做事。
但是,还应看到,一旦双方对簿公堂,往往就成了耐心和毅力的较量。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一方面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理期限为3到6个月,必要时还要经过二审,审理周期过长,客观上造成争议得不到及时解决,加大劳动者维权成本,增加了矛盾激化的风险。
更加令人忧虑的是,一些无良企业和黑心老板为了达到欠薪的目的,利用法律的“程序”,进行恶意诉讼,“假”打官司,成心耍赖。比如,在劳动仲裁委裁决之后,恶意利用诉讼权利,在仲裁程序结束后提起诉讼,以使仲裁裁决不产生法律效力;一审败诉后再申请二审,利用法律程序拖延。有的劳动者,因为实在等不了耗不起,或者知难而退,放弃诉讼,自认倒霉;有的则铤而走险,剑走偏锋,极端维权。
北京“两会”期间,来自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1月22日的新闻通报会也佐证了欠薪问题之严重,自1月4日最高法院决定在春节前后开展追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后,在不到20天的时间里,全市各级法院共执结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159件,执行到位金额381.4万元。
劳动争议尤其是欠薪的发生,就是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快速追索,及时讨薪。可见,在劳动争议“领跑”社会矛盾冲突“排行榜”,1000人以上的群体性劳动争议事件多发频发,劳动争议已经成为社会主要矛盾或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情势下,厦门市成立“劳动法庭”的做法是顺天理合民意,不仅彰显依法治国精神,而且契合专业维权思路。
“成立‘劳动法庭’可通过走专业审判的道路,摸索符合劳动争议案件特点的司法规律,依法有力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思明区法院副院长张嵘说,劳动争议案件多且标的小,亟须专业化快审快结,以实现职工的高效快速维权。成立“劳动法庭”可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并缩短审理周期。
据悉,“劳动法庭”在今后还将立足专业审判,加大对劳动争议案件司法规律的研究,加大与工会等相关部门合作,建立化解劳动争议纠纷衔接机制。我们有理由相信,只要执法公器与工会联手,创新维权机制和平台,攥起来的拳头打击侵权等不法行为一定会更给力。
□韩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