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闵丹)昨天上午,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考核对象细分为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技能人员三种,并分别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开展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开展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办法》还明确提出,年度考核结果将与事业单位考核人员调整岗位、工资、晋升、奖罚等挂钩。据悉,此办法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人员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将涉及1万余家事业单位,8万余名管理人员,29万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和6万余名工勤技能人员。
2005年本市曾出台《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此次发布的新政策相比老办法,一个显著变化就是考核内容和标准上体现了分类考核的特点。根据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3类岗位职责,按照不同岗位特点,确定重点考核内容,管理岗位人员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专业技术人员重点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工勤技能人员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服务质量。3类岗位均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进行考核,细化考核标准,提出考核要求。老办法当中虽然也有关于事业单位人员“廉”的考核,但一直是包含在“德”当中,此次出台的新办法首次将“廉”单独列出,进行考核。
《办法》明确规定,各单位将成立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成员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或群众代表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