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北京市人民政府在肃清特务、整顿秩序的同时,大力进行恢复和发展生产的工作,以保证人民基本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正常需要。粮食,可是人民的头等大事,谁要是敢在粮食身上“动刀”,那无意于自毁其身,成为众矢之的。1949年11月13日和14日的《人民日报》的头版,就刊登了两篇通讯,讲的就是惩办粮食奸商,几张照片将那段历史永远定格。
新中国刚成立不久,察北地区就发生了鼠疫。1949年10月27日,为防止察北鼠疫蔓延,京绥线铁路停运,暂时影响到粮食的运输,一些奸商即趁机哄抬物价,企图造成“粮荒”从中牟取暴利,如天坛粉,粮食公司在市场批发价每袋2.4万元,而商人竟抬至4万元左右;粮食公司零售店小米每斤270元,玉米面每斤230元,而商人零售是小米每斤700元,玉米面每斤1000元,价格相差已超过1倍甚至2到3倍。
北京市人民政府曾先后3次召集米面粮业、机制面粉业、粮栈业商人开会,进行说服教育,但仍有少数不明大义的奸商,继续肆无忌惮地哄抬物价。政府为制止物价暴涨,严惩奸商,于11月13日,将奸商王振廷等16人由公安局逮捕法办,并公布了16家不法商号及地址。在北京西城区抓获的不法商号有阜城门外大街的聚成永和府右街和义丰米粮店两家。
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对奸商严惩的同时,还限令其它商号粮食按商业局指定的本月8日价格零售给市民;每户每日可购粮10斤。到11月13日,鼠疫疫情已停止蔓延,西北交通也将恢复,北京市粮食公司在西北订购的大量粮食源源不断运到北京。北京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设立粮食零售店,使粮食公司的粮食能够直接供应给市民,减少商人由中间剥削。粮食零售店除粮食公司原有的12处营业处、24处零售店、25处合作社都办理非社员零售事宜,零售对象以劳动人民及贫苦人民为主,购粮数量以每人每天1斤计算(不论粗、细粮),每5天购买一次,从11月14日起办理零售,同时公布了各区合作社地址。
□刘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