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筑工地打工14年了,年年欠薪,年年讨薪,这些艰辛的路,说出来都掉眼泪。”来自河南的建筑工人张克俭说。至今,他还没有拿到去年的工资。时值2014年年尾,农民工群体再次面对劳资纠纷易发期。(12月22日《中国青年报》)
年终岁末,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拿足辛苦赚来的钱回家过个团圆年。建筑工人打工14年年年讨薪,至今未能拿到去年工资,当“年年欠薪年年讨薪”像连续剧那样滚动播放,再次证明了农民工讨薪难题依然没有得以根治,亟需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亮剑”。为此,一些地方规定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纠纷,造成不良影响的,建筑工程竣工将不予验收。这种“连坐”制度对欠薪企业而言如同戴上紧箍咒,一旦有了制度的庇护,将可以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发生。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几乎在每年这个时候,都能见到有关部门下达的关于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的通知,但就是从没见过哪个部门下达严厉查处欠薪企业或组织的通知。按理说,欠薪在前,讨薪在后,管理部门应该先管住企业不得欠薪,别总是等欠薪发生了,再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把欠薪帮农民工讨回来。之所以造成“年年欠薪年年讨薪”,恐怕只有执行力能解释。
目前,全国拖欠民工工资已高达1000亿,建筑企业拖欠工资的比例高达72.2%,仅有6%的民工能按月领取工资。看到这组数字后,心里不是滋味。虽然国家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律以帮助农民工讨薪维权,但农民工讨薪难依然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报纸上、电视上、网络上经常可见农民工讨薪的报道,并且讨薪悲剧事件也时有发生。“年年欠薪年年讨薪”何时不再上演,这是抛给有关职能部门的现实考题。
如何杜绝“年年欠薪年年讨薪”事件上演,笔者认为关键要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专项行动查欠薪。重点检查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遵守最低工资规定和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以及用人单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二是建立应急预案追欠薪。先保障职工基本生活,并加强对职工的法律援助,帮助职工通过法律渠道追讨工资。三是部门联动罚欠薪。时刻关注企业用工动向和劳资纠纷,及时迅速解决工资纠纷和投诉,提前预防和处置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这些年来,跳楼、爬塔吊、上访、罢工……为讨回欠薪,民工的维权方式不断翻新,却难以抹去他们心中沉重的悲伤。“绝不让农民工兄弟流汗又流泪”,这是从中央到地方对待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一致声音。“年年欠薪年年讨薪”犹如连续剧年复一年地上演,这种顽疾该拿什么来医治?仅仅是靠年底突击式的追查是远远不够的。只有建立健全一套防止欠薪的常态化制度,对欠薪企业和法人代表给予严厉的处罚,才能有望标本兼治。
□黄春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