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昨天,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今年年底,京津冀鲁晋区域、长三角区域及陕西、辽宁、湖南等14个省份将完成联网。届时,北京用户持ETC速通卡可畅行14个省市高速公路并实现非现金支付。
北京市2007年开始启动了国内第一个基于国标的电子收费系统的建设项目,目前已建成不停车收费车道454条,人工刷卡车道1165条,站点覆盖率达100%。截至目前,ETC速通卡用户突破150万,高速公路ETC使用率超过31%,高峰时段ETC使用率接近45%。
ETC速通卡除应用于高速公路通行费自动支付外,还拓展至停车场收费领域。首都机场T1、T2、T3航站楼停车场ETC使用率已接近30%,科技会展中心等城市停车场也已投入测试运行,东城区、西城区、海淀区路侧停车电子收费项目正在建设中。
目前,市民可以在华夏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平安银行、北京农商银行办理ETC联名卡业务。
需要提醒的是,部分2011年12月31日前办理的号段为11010808×××××××、11010745××××××××的速通卡及配套使用的电子标签(货车除外),目前只能通行京津冀区域,如需通行山东、山西等其他11个省市联网区域,须将速通卡及电子标签免费升级后方可使用。
办理方式:可致电010-96011预约办理免费升级业务,也可通过同步推出的以旧换新优惠活动,更换全新电子标签和速通卡,完成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