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昨天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从明年1月1日起,取消全国奥赛获奖者等六类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地方性体育、艺术、科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加分项目,纠正少数人片面追求高考加分的倾向。
被取消的六类包括两类体育特长生,即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和“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考生;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即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考生的相关学科特长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科技类竞赛获奖者,即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的考生,考生的相关科研特长和创新潜质可作为自主招生试点高校优先给予初审通过的条件;省级优秀学生,即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者,即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考生,对这类考生,按照有关程序,高校可破格录取或单独考试录取。
教育部表示,这些项目加分被取消后,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中阶段已取得上述项目有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是否具有加分资格,由生源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此后获得相关奖项、名次、称号的考生均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考生的相关特长、突出事迹、优秀表现等记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或考生档案,供高校录取时参考。
教育部保留了“烈士子女”、“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