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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区县职工赛中学法致敬宪法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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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总工会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
16区县职工赛中学法致敬宪法日

昨天,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举办“12·4国家宪法日暨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赛场上职工们踊跃答题,在竞赛中学到了法律知识。本报记者 万玉藻 摄
 

本报讯(记者 王香阑)“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应当如何处理?”主持人话音刚落,一个队员就按响了抢答器:“续延到医疗期满时终止。”台下响起一阵掌声。这是在昨天首个国家宪法日,北京市总工会法律部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暨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的现场场景。经过激烈的角逐,市服务工会、昌平区总工会在16支参赛队伍中脱颖而出获得一等奖。

全总法律部副部长孙文彬、市总工会副主席王永浩出席活动,并为获奖者颁奖。

《劳动法》是我国劳动领域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实施对于我国全面建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劳动用工制度,全面构建劳动法律体系,全面实现广大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市总工会副主席王永浩介绍,在第14个全国法制宣传日、第一个国家宪法日这个特殊的日子,市总举办纪念《劳动法》颁布20周年知识竞赛活动,就是要进一步学习《劳动法》,宣传《劳动法》,秉承《宪法》精神,弘扬《劳动法》的宗旨和意志。引导广大职工和企业知法、懂法,促进广大职工和企业守法、用法,影响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劳动执法,共同推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劳动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共同推动改革的全面深化,共同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共同推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经过一个多月的精心准备,16支区县、产业工会的代表队脱颖而出参加了昨天的决赛。经过必答、抢答、决胜等环节的激烈角逐,市服务工会、昌平区总工会获得一等奖,大兴区总工会、市交通工会、平谷区总工会、市直系统等4支代表队获得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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