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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丧葬补助金纳入居民养老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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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4年10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明年起丧葬补助金纳入居民养老险
丧葬补助金额仍为一次性支付5000元
 

本报讯(记者闵丹)明年起,原先由民政部门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丧葬补助金额度为一次性支付每人5000元。昨天上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了《关于丧葬补助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目的通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原先由民政部门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政策调整覆盖人群合计230万人。

本次政策的发布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待遇。

通知规定,纳入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后,丧葬补助金额度、申办部门和资金来源均不发生变化。丧葬补助金额度为一次性支付每人5000元,资金来源由各区县财政足额出资。参保人员亲属到户口所在地的街乡社保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或福利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时,一并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本市社保部门年底前将出台具体操作办法,确保丧葬补助金的申请、办理、领取等更方便。

根据本市2009年起执行的《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具有本市户籍且未享受本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均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待遇,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丧葬补助金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5000元,由区县财政全额出资。经办人可到亡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丧葬补贴。本次调整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将不再列入上述办法规定的补贴范围,其他符合丧葬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居民仍按原渠道、原办法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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