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2月5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派军事代表接管国民党北平市警察局外一、外三分局,中共北平市委按旧行政区划,在各区设行政委员会。崇文(现东城区)境内有第八区(外一区)、第十区(外三区)和第十五区(南苑),中共北平市委、市军管会派工作组按照中共北平市委《关于如何接管北平的通告》,进驻接管旧政权,废除保甲制度,建立地区人民政府。2月14日,成立北平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外一、外三分局。分别设一科、二科、三科、公安队、交通班、车站检查所、9个分驻所、36个派出所、6个城门口检查所。
这张合影老照片是1949年8月 ,在北平市公安局外三分局院内,分局民警欢送首任分局长慕丰韵到市局工作时拍摄的,前排中间席地而坐的是年轻的女民警,第二排中间位置应该是领导,新政权建立之初,他们为改革区街政权组织及公安局派出所做了大量工作,为公安事业作出了贡献。
下面这张老照片是1949年北平解放初,新街道政权未成立之前,北平市人民政府第八区、第一、第六、第十四保与外一分局第一、第六、第十四派出所成立户口联合登记处使用的牌子。
□刘鹏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