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北京市新闻道德委员会召开成立会。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社会各界对本市新闻机构及从业人员新闻职业道德失范行为的举报和投诉,投诉电话是(010)67187211转71。
会议通过了市新闻道德委员会章程。市新闻道德委员会19名成员为本市新闻单位负责人、专家学者或一线记者、编辑,新闻道德咨询委员会14名成员为本市人大、政协及相关委办局新闻发言人。市记协主席梅宁华任市新闻道德委员会主任。
市新闻道德委的受理范围是本市内国家有关行政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报纸、新闻性期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具有新闻采编业务资质的单位,包括中央新闻单位驻京机构,以及上述单位的新闻从业人员。
收到投诉举报后,市新闻道德委将通过下设的举报受理中心联合或委托相关新闻单位的主管、主办部门进行直接调查,形成初步处理建议,并召开市新闻道德委全体会议进行评议并形成处理意见。处理形式包括责令整改、诫勉谈话、责令公开道歉、曝光谴责、记录不良从业行为、向组织纪检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等。处理意见将分送有关单位督办,市新闻道德委对当事单位和当事人的处理整改情况将全程监督检查。
根据章程,市新闻道德委还将组织实施对新闻机构及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状况的社会调查和满意度测评,总结推广新闻职业道德先进经验和优秀典型,组织开展新闻职业道德培训教育,制定完善本市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