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任洁) 北京市教委近日印发《北京市学分银行学分认定与转换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指导规范本市学分银行业务实践,特别是为开展学分认定与转换核心业务提供了共性标准。
2019年,市教委在北京开放大学设立北京市学分银行管理中心,负责统筹学分银行的建设、运行、日常管理等工作。经过多年实践探索,北京市学分银行系统平台累计建立市民终身学习账户203万余个,存储各类学习成果634万余项。市教委表示,《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学分银行应用试点范围,促进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与转换,也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数字化赋能,提升终身学习公共服务水平。
《办法》规定,学分认定的实施主体为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单位。学分认定结果包括学分值、等级和类别三部分,其中学分值以获得相应学习成果所需的社会必要学习时间为基准确定,原则上按照1学时45分钟、1学分16学时计算;等级根据学习成果体现的水平确定,分为三个等级,A级相当于本科水平、B级相当于专科水平、C级相当于高中水平;类别根据学习成果所属专业领域确定。
学分转换是依据学习成果的学分认定结果,按实际需要将其转换为等值课程(或等值学分、等值证书)等目标学习成果的过程。转换学分所占比例一般不超过相关专业毕业要求总学分的50%,且同一学习成果不重复转换。
《办法》主要适用于北京市学分银行服务体系单位开展学历继续教育的学分认定与转换业务,各类非学历教育可以参照开展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