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自主评审,是人才评价机制的一次自我革新,更是激活创新生态的“关键一招”。当职称评价标准与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职业发展通道深度绑定,人才评价将真正成为激发创新活力的“指挥棒”,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北京市职称自主评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分类施策、评用衔接、放管并重”为原则,构建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产业、行业、专业情况,稳妥有序向用人单位下放职称评审权,让评价标准更贴合企业发展和岗位需求,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的深度融合。办法适用的范围包括三类,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企业;人才密集,岗位管理、人事管理规范有序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条件成熟的新型研发机构(含国家实验室)。(12月25日 新华社)
职称自主评审,是人才评价机制从政府主导向市场驱动转型的标志性事件。北京市此次改革,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为导向,将评审权交给企业、事业单位和新型研发机构,让“最了解人才的人”评价人才,让评价标准与岗位需求、产业方向深度契合。这种转变,不仅是对人才评价逻辑的重塑,更是对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尊重。这将鼓励人才将智慧用在产品上、将成果转化在生产线上,构建起“能力——贡献——认可”的价值闭环。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可申请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看似是评审权的转移,实则是人才评价理念的升级。《办法》明确,申请自主评审的单位需满足“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等条件,且评审专业需与主责主业高度契合。这一设计,既避免了评审权的滥用,又确保了评价的精准性。这种“量身定制”的评价体系,能让真正有创新能力的人才脱颖而出,为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职称自主评审,更是一场“放管服”改革的生动实践。《办法》坚持“放管并重”,在下放权限的同时,明确要求用人单位将评审结果与岗位晋升、薪酬激励直接挂钩,形成“评价-使用-激励”的闭环。这一机制设计,既赋予了用人单位自主权,又通过结果导向倒逼其规范评审流程、确保公平公正。而评审结果与薪酬激励的挂钩,则进一步强化了职称的“含金量”,让人才评价真正成为激发创新活力的“催化剂”。
从更宏观的视角看,职称自主评审是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一环。当前,我国正处于从“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型的关键期,如何让人才评价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是破解“卡脖子”技术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北京市的探索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通过下放评审权,让市场评价人才、让企业定义标准,不仅能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更能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为经济转型升级注入持久动力。
职称自主评审,是人才评价机制的一次自我革新,更是激活创新生态的“关键一招”。当职称评价标准与用人单位的岗位要求、职业发展通道深度绑定,人才评价将会真正成为激发创新活力的“指挥棒”,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
□王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