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盛丽)近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协同办理工作指引(试行)》,进一步细化协同办理操作流程。
两项事项协同办理是为了便利企业而提供的一项全新办理模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充分尊重企业意愿,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既可选择普通办理方式,分别申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也可选择两项事项协同办理模式一并申请。
建立“同一入口、一次申请、同步受理、协同检查、分别许可、同一出口”工作机制,推动实现“三减一加”:减材料,工程竣工图纸、场所平面布置图等共性技术资料由两部门互认,企业无需重复提交,企业申请材料减少44%以上;减时限,全流程审批时限从原最长30日以上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较法定时限缩短超60%;减跑动,企业选择协同办理方式,可减少跑动次数50%以上;加效益,通过流程优化实现审批效率提升,高效办成一件事,助力企业加快从“筹备期”转入“运营期”,加速投产开业,降低时间经济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在提高审批效率的同时,两部门同步开展现场评定和现场检查工作,检查过程公开透明,杜绝随意检查,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经审查合格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及审查意见,以及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为依据,照图验收,照图检查;消防监管部门依据规则对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技术条件、消防安全管理等有关事项进行抽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在质量监督、日常检查中主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推动“过程问题过程改”,帮助企业提前消除安全隐患,实现从建设到运营的无缝衔接;同时,聚焦经营主体安全理念提升,寓监管于服务,企业自觉完成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政企共同筑牢公共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