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丰台法院)致力打造“爱老护老”人民法庭,秉持敬老、爱老、护老工作理念,立足司法审判职责,积极推进涉老审判工作发展。该院以“3+2”家事工作法破局,通过“家事诉讼专业审判、社会协同多元解纷、诉内诉外价值引导”三大机制,叠加重点关注“妇女+老年人”两类主体的服务导向,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
据了解,近3年,丰台法院受理的涉养老纠纷主要集中于养老机构服务与家庭赡养两大领域。其中,养老机构纠纷多涉及预付费退费、服务质量争议及老年人意外损害赔偿,部分案件中养老机构因服务不规范、安全保障不到位需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家庭赡养纠纷则呈现高龄老人需求立体、财产分配引发矛盾、“低龄老人赡养高龄老人”压力凸显等特点。
针对上述问题,丰台法院以“3+2”家事工作法破局。组建涉老审判专业团队,优化隐私保护、多轮调解等诉讼程序,配备轮椅、急救药物等适老设施,并开设“上门法庭”“夜间法庭”解决老年人出庭难题;联动民政、妇联、街道等建立三方联动调处机制,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开展社区普法与驻点调解,为孤寡、空巢老人提供“一对一”司法服务;设立普法驿站与普法公园,通过“法治同行·夕阳红”等主题活动,强化子女赡养义务与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将传统家文化融入纠纷化解。
“养老服务需要社区、家庭、养老机构等主体的共同发力,我们打造‘法暖银龄’特色法庭,就是要让老年人在家门口就能找到维权路、收获幸福感。”丰台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
□本报记者 盛丽 通讯员 杨士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