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封面
下一版4
 
第三届大国工匠创新交流大会 暨大国工匠论坛今天开幕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执行居民电价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25年9月23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北京发布提醒告诫书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执行居民电价

 

本报讯(记者 周美玉)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根据提醒告诫书内容,居民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照本市“执行居民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电价水平执行。

根据提醒告诫书内容,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实行价费分离。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显著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倡导服务费计价单位与充电电费计价单位(度)保持一致,便于消费者计算。单次充电结束后,通过短信、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等多种方式,向用户推送计费模式、充电时长、收费金额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下转第4版)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