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工会
3上一版  下一版4
 
北京市总工会向离退休干部发出加强作风建设倡议
海淀街道总工会推进工会财务管理规范化
筑牢安全“防火墙”
“住在这里,让我有在‘家’的感觉”
漯河郾城区总工会实行工会经费集中支付管理
 
版面导航
 
3上一期
3上一篇 2025年7月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 他山之石 <<
漯河郾城区总工会实行工会经费集中支付管理

 

河南漯河郾城区总工会从2014年9月开始设立“工会经费集中支付中心”,对全区基层工会经费实行集中支付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更好地服务基层、服务职工。

在确保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权不变、收支自主权不变、工会主席审批权不变、会计核算主体不变、法律责任主体不变的前提下,郾城区总工会通过开设统一的银行账户,使用统一的财务软件,对全区基层工会经费实行“集中管理、分户核算”。

据了解,通过实行工会经费集中支付管理举措,促进工会经费支出管理规范化,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支出范围报账支付,资金安全得到了保障,解决了基层工会“有钱不能花”“有事没钱花”的现象;促进工会组织建设规范化,集中支付要求企业工会财务制度健全,有职工25人以上,依法建立工会组织;促进经费审查工作规范化,经审工作由事后审变为事前审,个别审变为全部审、逐笔审,实行源头管控,彻底解决基层工会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促进基层工会工作规范化,坚持工会经费取之于基层、用之于职工,对各镇办、各企业开展劳动竞赛、职工文体活动等进行补助,充分调动了基层工会开展工会工作、组织职工活动的积极性。转自《中工网》

 
3上一篇  
  


主办:劳动午报社 运营管理:北京市总工会信息中心 版权所有©2013-2014 技术开发:正辰科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铁营横七条12号 邮编:100079
IDC备案:京ICP备05021144号-2 京公网安备11010602130017号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