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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查处网购虚构交易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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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5年6月1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已抢10.5万+”实为刷单造假
海淀查处网购虚构交易量案

 

“已抢10.5万+件”,在某电商平台商品展示页面,一款领夹麦克风正在“疯抢中”,然而,商品评价只有404条,数据异常悬殊,背后究竟藏着怎样的猫腻?近日,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披露了一起网络经营者虚构交易量的违法案件,通过跨地区协作,有力筑牢网络消费安全防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获取真实交易数据,执法人员与电商平台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函协查,发现涉案商品实际交易量不足千件,且实际营收也与所谓“10.5万+”并不相符。随着调查的深入,商家的刷单伎俩渐渐浮出水面。原来,该商家利用平台销量合并计算的漏洞,制造出了“爆款”假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相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中也规定,经营者不得虚构交易额、成交量、预约量等与经营有关的数据信息。最终,海淀区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商家作出处理。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网络平台购物时,商品销量是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参考的关键指标之一。然而,若商家在关键数据上“动手脚”,既扰乱了网络市场竞争秩序,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网络购物时,务必保持理性,对短期内销量激增、评价雷同或过度美化的商品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刷单返利”等诱导性信息,应综合参考多维评价信息,理性作出消费决策。

□本报记者 周美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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