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舞蹈、游泳……当下,未成年人兴趣班种类繁多,其中的一些不规范经营现象让家长颇感头疼。在选定教育培训机构前应注意哪些问题?与教育培训机构订立合同时又要注意什么?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结合2020年以来审理的涉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件进行专题调研,梳理出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建议。
现象
培训机构经营管理不规范
根据调研,个别教育培训机构未与未成年学员及其法定代理人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内容表述不规范,对于退还剩余培训费的条件、退费计算标准等事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不明确。
实践中,教育培训合同多是由教育培训机构事先拟定、用于所有客户的格式合同。有的合同中直接载明“概不退费”等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教育培训机构责任、加重未成年学员责任、限制未成年学员主要权利,与相关行政管理规定内容相悖。个别教育培训机构对未成年学员的消费行为记录不完整、不规范,未经学员确认即入账。个别教育培训机构擅自变更培训地点、培训方式,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影响合同目的实现。个别教育培训机构使用其他公司证照经营。也有个别教育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在未通知学员的情况下突然停业。
此外,案件审理中发现,部分学员家长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证据留存意识不足。在选定教育培训机构前,未能多方评估机构综合实力,在订立、履行教育培训合同过程中忽视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如未仔细查看合同内容,未妥善保管相关凭证,怠于关注教育培训机构经营动态。部分学员家长在诉讼中主张教育培训机构不具备履约能力、虚假宣传、未兑现承诺,但无法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建议
教育培训机构应规范经营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按照规定取得办学许可证,并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机构名称、办学地点办学。应当与学员订立规范的教育培训合同,主动向学员提供收据或发票,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得约定“概不退款”等违法违规内容。同时,要采取合理方式对免除或减轻机构责任等与学员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提示说明。
教育培训机构应当提供符合约定标准的培训服务,包括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师资力量、教学场地等,保证教育培训质量,并与学员建立清晰透明的课时消费记录机制,需要变更或调整培训地点的,要提前与学员家长沟通协商。应当诚信经营,严格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建立独立规范的财务制度,确保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之间边界清晰、严格分离。如确实出现经营困难、暂停营业等情形,应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与学员家长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发布动态信息,努力消除学员及家长的顾虑和担忧,及时处理学员的合理诉求。
家长应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选择教育培训机构时,学员家长需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资质、征信和经营能力,选择资质正规、口碑良好和经营状况稳定的机构。可以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公开网、执行信息公开网等进行辅助判断。
与教育培训机构订立合同时,学员家长需尽量签订书面合同,重点关注课程优惠、有效期限、转让、终止服务、退费、违约责任等条款。对于格式合同约定不明的部分,可以与教育培训机构协商增加特殊约定条款。及时向教育培训机构索要收据、发票等支付凭证。必要时,请教育培训机构明确合同签订主体、服务提供主体与预付款收款主体的名称及关系,并留存相关证据,切勿轻信口头承诺。
接受教育培训过程中,学员家长需注意留存历次消费记录,同时注意保留与教育培训机构沟通的记录,如请假、调课、延期、退费等的沟通证明。密切关注教育培训机构经营动态,发现培训机构经营异常时,要及时固定、收集相关证据,为后续依法维权做好充分准备。
□本报记者 盛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