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洁)5月27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通知》,在巩固深化2024年规范管理年工作成效基础上,进一步清理整治违背教育规律、侵害群众利益的办学治校行为,持续推进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据了解,“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的重点任务包括巩固规范管理成果,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突出立德树人、育人为本主线,强化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底线,规范办学红线;深化重点难点整治,针对尚未完全解决的基础教育管理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整治力度;提升办学治校能力,推动各地各校将规范管理要求落实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中;提升数智赋能水平,积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方式,不断提升基础教育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通知》在去年12条负面清单基础上新增关于考试安排、校规校纪、食品安全、校服采购等方面内容,一共提出16条负面清单。具体包括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分裂国家、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或通过网络媒介、试卷试题等传播错误观点;严禁违反规定频繁组织考试,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严禁违规安排学生作息,挤占学生课间休息;严禁提前开学、延迟放假,或利用假期组织补课;严禁学校制定有违常理认知、违背公序良俗的校规校纪条款。清单还对不履行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违规征订教辅、利用购买校服牟利等提出禁止性要求。
探索建立节假日违规上课补课和学习时间过长治理“哨点学校”制度,优先把群众反映相关问题较多的学校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定期提醒和入校监测的机制。以强化育人为导向,有序推进“高校生源基地”挂牌的规范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