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欣欣) 近日,在顺义区龙湾屯镇,55岁的男子陈某在果园内使用切割机切割钢材时,因未按照消防安全规范作业,引燃一旁的樱桃树大棚,造成近万元损失,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经查,陈某在樱桃树大棚附近切割钢材时,由于切割作业地点距离大棚较近,且未做物理隔离,切割产生的火星溅射到大棚的苫布上面,引燃了苫布,造成了火灾。北京市应急局提醒,动火作业属于特种作业,作业现场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或爆炸事故。动火作业存在较高的危险性,各施工企业及现场动火作业人员,应当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实施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杜绝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动火作业相关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持证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