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打卡支持返现、完成次数免费续期……这些“免费午餐”是否吸引到你?殊不知,这看似双赢的商业模式背后常常隐藏着诸多陷阱。如何预防预付费风险?近日,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给出相关提示。
案例一:商家未按约履行返现承诺
陈某与某健身公司签订年卡协议,约定陈某支付3200元后,每完成一定次数的打卡便可获得返现。按约定,完成39次打卡后,商家应返还全部款项。陈某按照约定完成了全部打卡要求,但商家仅返现1275元,剩余1925元迟迟未归还。后经协商无解,无奈之下,陈某将商家告上法院。
法官介绍,本案涉及预付式消费合同的履行问题。消费者陈某已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打卡义务,商家理应按约履行返现承诺,其无正当理由拒绝返还剩余款项违反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法院依法判令商家履行合同义务,退还相应款项。
案例二:商家对格式条款约定不明确
杨某支付8780元诚意金参与某美容美发中心的“形象代言人”活动。商家提供了预先拟定的合同供杨某填写,合同中载明完成年卡项目次数即可退还诚意金。合同中可供勾选的项目包括赠送项目和高端项目两类,然而,在签订协议时商家仅勾选了36次店内赠送项目,而未勾选六大高端项目。杨某完成了36次赠送项目后,商家却以未完成高端项目为由拒绝退款。杨某遂将商家告上法院,要求退还诚意金。
法官介绍,本案涉及格式条款的解释问题。合同由商家单方拟定,其中关于年卡项目的表述存在歧义,商家应承担条款不明确的不利后果。消费者杨某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勾选项目的消费,符合合同的主要履行条件,因此,商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诚意金。法院基于上述法律规定,作出有利于消费者的判决,支持杨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三:商家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唐某支付1299元购买某健身俱乐部的健身挑战卡,约定该卡有效期为3个月,每完成36次打卡即可获得额外3个月时间,以此类推,封顶12个月。但在唐某开卡后第19天,因健身俱乐部欠缴物业费和水电费而停业,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无果,唐某将某健身俱乐部诉至丰台法院。庭审中,唐某提出要求按照12个月计算有效期,同意扣除其一个月健身费用109元,退还剩余健身费用1190元。
法官介绍,本案涉及健身俱乐部停业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问题。健身俱乐部因自身经营管理不善导致无法继续营业,属于健身俱乐部自身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消费者唐某有权依法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消费部分的费用。因此,法院确认双方合同解除,并支持消费者的退款请求,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法官提示◆
条款不清要留心 退款条件别轻信 消费者在选择参与商家提供的优惠活动时,应提高警惕,尤其是对于那些过于复杂或苛刻的退款条件。商家常通过设置繁琐的条款来限制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要认真阅读每一项条款,尤其是关于退款、服务内容及期限的部分。遇到不明确或模糊的条款时,应要求商家作出解释和明确,尽量避免盲目签约。
证据留存心中记 维权道路更顺利 消费者一旦决定购买某项服务或参与优惠活动,应务必保留交易凭证、合同、支付记录、沟通记录等所有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在日后发生纠纷时,将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依据。若商家未履行合同约定或提供不符合标准的服务,消费者可依法要求退款或赔偿。
免费诱饵多陷阱 消费风险要思量 商家往往通过“免费”或“超值优惠”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但这些所谓的“免费午餐”往往伴随着隐性消费或不合理的绑定条款。消费者应避免因贪图小便宜而忽视可能存在的消费陷阱。在参与任何促销活动之前,消费者要确保自己充分理解活动的所有条件,特别是服务的内容、限制和退款条款,确保自己具备充分的选择和退出权。
□本报记者 盛丽 通讯员 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