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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施行“全国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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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施行“全国通办”
告别户籍限制 建立婚姻登记诚信体系
 

本报讯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落实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对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优化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婚姻家庭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具有重要意义,为做好新时代婚姻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民政部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落实《条例》:

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为满足人民群众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求,经国务院批准,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截至2025年2月底,全国累计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49.2万对,相关工作受到社会广泛好评。为更好回应群众诉求,在充分总结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施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届时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不再受常住户口所在地限制。

(下转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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