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AI技术发展,AI换脸图片和视频成为热门现象,娱乐之余,让人真假莫辨,风险与困扰也不少。记者近日调查发现,互联网上,不仅有人随意兜售AI合成软件,“手把手教学”,使得制作生成AI“克隆人”视频的技术成了一门生意。还有人利用知名人士视频和声音AI合成新的视频,发在短视频平台上用来卖货。更有甚者,滥用AI换脸技术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2月7日《法治日报》)
近些年,AI换脸技术在应用于更多场景、方便人们工作和生活的同时,传播虚假信息、侵害个人权益、诈骗钱财等现象时有发生。如何不让AI换脸技术被滥用而成为作恶工具,促其回归向善轨道,已成为一道必须有解的现实命题。
为有效遏制AI换脸技术被滥用,有关部门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暂行管理办法》等法规,明确要求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落实信息安全主体责任,使用者不得滥用深度合成服务,有力厚植了AI换脸技术应用向善的法治土壤。
法者,治之端也。防止AI换脸技术滥用,将其规范在向善的轨道上,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护航作用。对此,相关部门应坚持“急在治标”与“重在治本”并举的导向,聚焦“怎么规范”“谁来规范”等关键问题,及时完善现有法律规范,细化平台、技术提供商、内容制作者及用户的法律责任,并着眼长远,制定出统一的上位法,从而用严密完善的法律,让AI换脸技术应用不偏离向善的初衷。
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是保证AI换脸技术应用向善的有效途径和内在要求。只有坚持以法治护航,统筹处理好AI换脸技术应用中的各种问题,才能确保AI换脸技术始终向善而行,造福人类。
□张智全